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华夏鼎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6月1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场外份额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6月13日起调整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外份额(“华夏快线货币A”(016429)、“华夏快线货币B”(016430))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3年6月13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华夏快线货币A或华夏快线货币B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