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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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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3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8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8月8日,公司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主要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前述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合称为“原协议”。

  受土地供应推迟等原因影响,项目相关事项与原协议产生差异。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原协议约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资建设,达成《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具体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乙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一期布局安排包括健康事业总部研发与运营中心(以下简称“项目1”)、生命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医学转化中心与卓越医学科教中心(以下简称“项目2”)和数字医院(以下简称“项目3”)(一期)。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扶持政策

  除原协议约定的产业扶持政策外,甲方承诺另行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产业投资扶持资金

  甲方承诺另行给予负责项目3(一期)建设运营的乙方项目公司产业投资扶持资金4亿元。上述另行给予项目3(一期)的产业投资扶持资金按以下时间节点支付:在项目3(一期)开工之日起60日内支付8,000万元,在项目3(一期)封顶之日起60日内支付8,000万元,在项目3(一期)竣工之日起60日内支付8,000万元,在项目3(一期)投入运营之日起60日内支付8,000万元,在项目3(一期)投入运营满一年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支付8,000万元。

  2、运营补贴

  甲方承诺另行给予负责项目3(一期)建设运营的乙方项目公司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的运营补贴。运营补贴自项目3(一期)正式运营第四年起每年支付300万元,补贴期限为20年。甲方确保当年的运营补贴资金在次年3月31日前支付给负责项目3(一期)建设运营的乙方项目公司。

  (二)项目贡献指标

  1、年收入指标调整

  将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第(一)款第2项乙方承诺的年收入指标的起始年份由“2022年”调整至“2026年”,调整后“2026年收入指标”按原协议约定的“2022年收入指标”执行,后续年份指标逐年依此类推。即“自2026年起至土地出让期届满的预计年收入指标”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自2022年起至土地出让期届满的预计年收入指标”执行。

  2、年税收指标调整

  将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第(一)款第3项乙方承诺的年税收指标的起始年份由“2022年”调整至“2026年”,调整后“2026年税收指标”按原协议约定的“2022年税收指标”执行,后续年份指标逐年依此类推。即“自2026年起至土地出让期届满的预计年税收指标”按照原协议约定的“自2022年起至土地出让期届满的预计年税收指标”执行;并根据补充协议(二)第二条第2项约定,将每年预计税收指标在原协议约定基础上进行调减,具体调减金额为:前三年每年调减1,900万元,自第四年起至首期土地出让期届满每年调减1,600万元。

  (三)项目关键节点进度安排变更

  补充协议(二)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为:

  项目2于2019年7月18日完成土地挂牌出让后,于2020年5月31日前开工;项目3(一期)在取得土地一级开发立项批复后力争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土地挂牌出让,2024年6月30日前开工;项目1在取得土地一级开发立项批复后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土地挂牌出让,2022年4月30日前开工。

  上述各项目根据实际土地获取进度及建设周期逐步投入运营;项目一期预计于2026年整体投入运营,预计于2031年进入稳定运营期。原协议中与项目进度安排相关的约定根据上述整体投入运营及进入稳定运营期的时间相应调整。上述各项目如因土地供应、市政配套不完善等非乙方原因事项,项目相应推后,具体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补充协议(三)为原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各方一致确认,如原协议与补充协议(三)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三)约定为准。其他事项仍按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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