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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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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辽宁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7号),就《审核问询函》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清能集团下属7家(包括辽能(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收益法定价的子公司的相关业绩承诺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郭洪波、高国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监事李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监事李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监事李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7号),就《审核问询函》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中清能集团下属7家(包括辽能(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辽能(南票)新能源有限公司、朝阳辽能义成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朝阳协合万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阜新巨龙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铁岭辽水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收益法定价的子公司的相关业绩承诺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监事李飚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华夏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胜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翰持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塬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中燃富通商贸有限公司等8名投资者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100%股份;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最终能否审核通过与获得注册,以及上述审核通过与获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1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华夏融盛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建胜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翰持发展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塬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连中燃富通商贸有限公司等8名投资者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100%股份;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报告书(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已对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个别数字或文字错误,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改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自2020年5月19日起,运行已满三年到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在到届之际将依法进行换届改选。

  一、董事会换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能投资”)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中国信达提名:王策。

  辽能投资提名:李海峰、高国勤。

  董事会提名:郭洪波、周明弘、张碧丹、程国彬(独立董事候选人)、曹锦秋(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震宇(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上述9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能投资”)提名以下2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辽能投资提名:李飚。

  中国信达提名:赵东辉。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上述2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9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洪波:男,1968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4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辽能投资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辽能产控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辽能产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长。

  李海峰,男,1979年7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4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其间: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兼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兼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明弘,男,1968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辽宁省铁煤集团晓南矿矿长;2016年10月2019年1月,任辽宁省铁煤集团晓南矿党委委员、矿长;2019年1月2019年1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煤集团大隆矿党委委员、矿长;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正处级);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铁法能源公司金碳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长;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党委委员、常委、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辽宁省能源集团阜新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 ,任辽宁能源总经理、董事。

  高国勤,男,1966年8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师级调研员,铁煤集团监事;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任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师级调研员,铁煤集团监事;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师级调研员,铁煤集团监事,铁煤集团煤矸石发电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任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师级调研员,铁煤集团监事,铁煤集团煤矸石发电公司董事,辽宁金碳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委员,铁煤集团监事,铁煤集团煤矸石发电公司董事,辽宁金碳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铁法能源公司党委委员,铁煤集团监事,铁煤集团煤矸石发电公司董事,辽宁金碳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辽能产控集团副总工程师、企业管理部部长;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其间:2021年10月至今兼任国能(绥中)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兼任辽宁能源董事)。

  王策,男,1966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9年8月至今,在中国信达辽宁省分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处长职务。现任中国信达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处处长、高级经理;2020年5月至2023年3月,任辽宁能源监事;2023年3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董事。

  张碧丹:女,1973年2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沈煤集团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正处级);2015年4月至2019年1月,任沈煤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沈焦股份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沈煤集团副总会计师;2020年7月至今,任辽宁能源财务总监。

  程国彬:男,1963年9月生人,研究生学历,教授,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辽宁科技大学政法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年3月至今,任辽宁金科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2022年3月,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震宇(会计专业人士),男,1961年2月生人,九三学社社员,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信宇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2004年12月至今,历任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执行董事。现任商务部研究院、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副会长,兼任上海恭道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宏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绵竹粗粮坊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宏大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沪主板600758)独立董事。上海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外经贸大学硕士生导师。

  曹锦秋,女,1963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5年8月至今,辽宁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1992年起,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沈阳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22年4月至今,任辽宁能源独立董事。

  李飚:男,1969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辽能投资副总经理(其间:2019年10月至今兼任辽宁辽能煤层气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兼任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辽宁能源监事会主席。

  赵东辉,男,1970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2013年1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二部经理/项目组组长(高级经理助理级)、业务四处经理/处长助理、业务四处经理、业务一处经理;2020年3月至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一处高级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

  《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辽宁博大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石化”)委托给我公司管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 易外,公司未与抚顺矿业发生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辽宁辽能中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能中油”)为清能集团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品油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前述业务。

  抚顺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能产控”)控股子公司。抚顺矿业子公司博大石化亦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与辽能产控下属博大石化的油品销售业务出现竞争情况。为消除双方的业务竞争情况,公司拟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博大石化委托给我公司管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兆福

  注册资本:140,228万元

  住所:抚顺市新抚区中央大街25号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房屋设备场地线路柜台出租,档案查询;产品配件机械及技术进出口代理仅限分公司经营;煤炭煤气油母页岩富矿沙石开采加工销售,铁路运输、专用、通用设备及器材电气机械、金属制品铸锻件零部件、民爆机械、仪器仪表、消防器材制造修理,炸药及火工产品、水泥及水泥制品、砖瓦、油漆润滑油、碳黑、氮氧乙炔气、蓄电池防水材料、工艺品、橡胶编织纸塑制品、过滤器、防冻液制造加工,水电暖供应,电铁客货及汽车运输,电铁电力、通讯线路、机电通讯设备、锅炉管道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汽车汽吊车修理,金属性能测试,信息传输计算机及软件服务,农林牧副渔种育养加工销售,林木采运加工制作销售,锅炉、管道检测清洗,压力容器焊接,保暖设施施工,自救仪器仪表计量器具修理检定,科学研究、技术及地质勘察咨询、培训,油煤质检验,气瓶出租,劳动保护服装制作加工,城区修整绿化,物业管理,房产经纪及开发,描晒图传真复印打字,招标仓储保洁托幼住宿餐饮娱乐洗浴游泳劳务摄像装卸森林公园机动车存放服务,房屋设备商品食品漆油品废旧设备汽车配件销售,报刊出版,印刷品印刷,彩印装饰,桶瓶装饮用水纯净水、脱硫剂、支护产品生产销售,彩钢板制造,矿石试验化验服务,起重机改造安装、纸制品生产、销售、电子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硬件设备系统集成、集成实施服务、计算机维修、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普通货物装卸搬运及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蒸汽供应(前置许可项目经营期限以前置许可为准)。

  截止2022年12月底总资产:18,042,161,564.06元;净资产:7,316,133,205.60元;营业收入:8,432,176,320.13元;净利润:243,860,011.14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抚顺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能产控”)控股子公司。

  三、托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能源”或“上市公司”)

  乙方: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矿业”)

  1 委托事项

  乙方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章程下享有的对辽宁博大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部分股东权利(股权所有权、收益权、财产分配权等相关财产性权利除外)委托给甲方行使。

  2 委托期限

  各方同意,委托经营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期限届满,如未出现本协议应予终止委托管理的情形,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两年。

  3 委托管理费及支付

  3.1 各方同意,由抚顺矿业就本协议下委托经营管理事项向辽宁能源支付委托管理费。

  3.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每一管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委托管理费为【10】万元。

  3.3 委托管理期间不足完整会计年度的,按照实际委托管理时间占自然年度的比例(即实际委托管理天数/360)计算。

  3.4 【上述委托管理费,不包括委托资产日常运营、维护所需费用或与委托资产运营、维护相关的其他开支,该等费用、开支由抚顺矿业自行承担。】

  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和终止

  4.1 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成立,自本次交易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自行终止:

  (1). 委托资产或乙方被甲方或独立第三方收购。

  (2). 一方停止经营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3). 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各方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各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5). 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要求的协议终止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消除双方的业务竞争情况,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有利于消除双方的业务竞争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本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抚顺矿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4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3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6号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30日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及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限售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代表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到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通过信件、传真办理登记手续,在参加会议时补交登记资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韩健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38号

  邮政编码:1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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