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昌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额度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决定,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授信期限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额度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决定,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授信期限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公司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流程

  (一)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对应的部分工程建设费难以通过各募集资金专户单独支付,且募投项目涉及项目运营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发生实际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置换明细表,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2、财务部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等信息,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授信期限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务处理效率。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增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额度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金额、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决定,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以上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此次授信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们同意本次授信事项。

  独立董事:梁融、周伟豪、胡振超

  2023年6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