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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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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3-02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88 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经仔细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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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是四舍五入导致的。

  一、你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38.88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61.50%,当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0.10万元,为全年最高,但第四季度净利润-1,180.50万元,为全年最低。

  (一)请你公司结合收入季节性特征、市场需求变化、成本费用确认依据和金额的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因素,说明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全年最高而净利润最低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2年度公司子公司共陆续执行完毕了19个项目,其中江苏院执行完毕7个,联合立本12个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72.66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38.88万元,占全年营收的61.50%,主要是以下方面原因:

  一、收入季节性特征、市场需求变化对公司收入的影响

  2022年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式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市场钢材需求明显减弱,钢材产销量大幅降低,大宗钢材价格同比下滑,矿石、煤炭等原辅料价格高位运行,导致公司子公司江苏院客户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各类基建、改造项目处于暂缓或停滞状态。特别是2022年第二季度开始钢铁行业需求大幅萎缩,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行业运行下行压力明显加大。江苏院参与投标的项目多数处于延迟开标或直接暂停招标工作。个别一季度已中标项目延期至2022年第三季度才启动执行;前三季度联合立本受涉足的煤炭、化工和电力行业项目仅部分设备定制项目和化工污水处理系统项目在建。且江苏院和联合立本均属于设计和施工的单位,根据工程工期和竣工验收等条件,公司项目一般在三、四季度完成竣工验收,确认产值,这是导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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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四季度收入、经营性现金流分析

  ■

  自江苏院破产重整以来,公司调整经营目标,项目签订和实施坚持“短、平、快”的原则,重在快速恢复市场。报告期内江苏院和联合立本合同签订的主要时间集中在第二季度末和第三季度,并于第三季度启动项目建设。且目前江苏院总承包工程主要还是针对重大工程项目承接部分标段的分包工程、部分定制设备的设计及采购(EP)及设计服务等业务。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将设计图纸或技术方案交付甲方,设备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控制权才发生转移,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联合立本主要是继续开展工业污水处理、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系统集成业务。施工周期相对较短。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项目在第三季度末和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因此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增加。

  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全年最高,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第四季度项目回款多,2021年实施的项目质保金收回及项目正常回款且公司加大了应收的催收力度,因此2022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全年最高。

  综上1和2是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全年最高的主要原因。

  三、公司成本费用的确认时点和政策

  公司营业成本包括设备材料成本、分包成本、员工成本、其他费用成本。设备材料成本根据客户具体需求,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具体采购计划并实施,在项目实际领用时归集到对应的项目;分包成本包括建安、设计、劳务外包,按照完工进度进行结算,在结算时直接计入对应的项目;员工成本按员工参与项目情况分配直接计入对应的项目;其他费用成本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报销单经审核后予以报销支付,按月归集到对应的项目;归集的项目成本在项目营业收入确认时结转至营业成本。

  公司各项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遵循公司内控制度,按照取得的合同、发票、审批单及时办理入账。

  公司收入成本、费用相应的制度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四、2022年第四季度净利润最低的原因分析

  2022年第四季度为全年净利润最低的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成本、费用发生在第四季度,同时年末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和预计负债进一步降低净利润。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成本、费用发生在第四季度的原因

  (1)成本及毛利率原因: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成本较前三季度增加,原因是大部分设备定制项目和总承包项目于第三季度启动建设,因此公司在设备到货验收控制权转移后确认相应的收入、成本;按建安完工进度确认大部分建安分包成本;对于设计项目,公司按分包方设计交付单确认设计分包成本;对于项目费用,公司按月归集各项目人工成本、交通差旅费、办公费等。根据上表第四季度与前三季度的平均毛利率相比仅上升1.23%,变动不大。

  (2)其他费用增减变动的原因

  A管理费用变动原因

  2022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主要原因为因股权激励事项计提股份支付费用239.39万元;因实施股权激励事宜和应对虚假陈述诉讼事项增加中介机构费用53.02万元,;因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增加中介机构费用94.34万元;因与中国银行合同纠纷案件增加诉讼费和中介机构费用113.19万元等。第四季度管理费用率较前三季度管理费用率下降7.26%,系管理费用中的固定费用第四季度与前三季度基本持平,但第四季度的收入大幅度增加导致管理费用率反而下降,但根据(二)1、中列表可看出2021年的管理费用与2022年管理费用率相比无较大变动。

  B销售费用变动原因

  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原因是随着2022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扩大,因业务拓展产生的差旅费、招待费、市场推广费、租赁费等日常经营费用增加。前三季度销售费用率与第四季度相比,变动不大。

  C研发费用变动原因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较前三季度增加,原因是受公司经营发展策略影响,研发计划有所延迟,研发立项集中在第四季度增加物料消耗费30.34万元,技术开发服务费33.86万元所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率与第四季度相比,变动不大。

  D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

  2022年第四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较前三季度增加,原因是随着2022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扩大,第四季度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第四季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故第四季度比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费用占收入比略有所增加。

  E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

  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外支出较前三季度增加,原因是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518.76万元。

  综上,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加,成本也同时增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信用减值损失以及营业外支出的增加导致第四季度净利润降低的主要原因。因管理费用中的股份支付、信用资产损失以及营业外支出均对现金流量表不造成影响,故第四季度的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全年最高而净利润最低。

  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

  综合参照证监会行业分类、申万行业分类,神雾节能属于环保行业,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中国天楹和清新环境同属于环保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中国天楹:以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环境服务与环保装备制造为压舱石,打通了从前端清扫、中转分选、末端处置的城市环境服务全产业链。以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为抓手,兼顾EPC、EP项目的获取,充分发挥并强化集工程设计、智能制造、设备采购、项目土建、跨境运营为一体的海外项目管理优势。

  清新环境:经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 人员(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等业务。除资源再生业务与上下游原材料市场产品价格相关,其他业务主要采用EPC、BOT、EMC、PPP等经营模式。

  神雾节能属于环保行业,主营钢铁冶金行业清洁冶炼设计和总承包业务以及工业污水处理、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其附属设备、相关控制系统的业务,主要采用EP、EPC、PC、定制设备集成等经营模式,与上述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范围和业务模式上均存在相似之处。

  对比同行业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均存在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全年最高而净利润为全年最低的情况。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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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受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实际成本、费用确认支付等因素影响,2022年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全年最高而净利润最低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趋势一致。

  (二)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时点和政策、各项业务收入实现情况、相关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下降以及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2021年和2022年各项目指标对比分析表

  2021年和2022年,公司主要指标比率情况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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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确认时点和政策说明

  1、营业收入的会计政策及确认依据及收入实现情况

  (1)公司具体业务模式的会计政策及确认依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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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企业的业务模式及合同签定内容对每一项合同进行判断收入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以及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判断,并根据相应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

  (2)收入的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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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江苏院报告期内零星设计项目共2个,表格中合并。

  2、成本费用确认依据和时点

  如上述(一)3、所述。

  三、净利润与营业收入趋势背离的原因

  如上表所示,净利润受上述指标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毛利率本期受行业整体需求明显减弱,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公司项目毛利率略有下降。

  2、销售费用本期增加217.38万元,系招待费用、租赁费、广告宣传费这些费用随收入上升而随之上升,但和去年相比销售费用率仅增加1.04%,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与去年较均衡。

  3、管理费用本期增加305.94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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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研发费用因收入增加,公司加大研发力度,但总体和去年趋同。

  5、财务费用系2021年计提对神雾集团非经营资金占用期间费,2021年该事项已解除,今年无该部分利息收入。

  6、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减少1,527.75万元,系2021年对神雾集团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上年增加信用减值损失1,570.31万元,扣除该影响后两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大体当相。

  7、投资收益本期减少155,895.13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执行破产重整方案产生的收益。

  8、营业外收入本期减少42,655.67,主要系2021年违规担保解除产生的收益。

  9、营业外支出本期增加543.37,主要系投资者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由于股份支付、预提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的增加等影响导致净利润下降与营业收入趋势相背离,但具备合理性。

  另一方面,从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两年数据对比发现,本期较上期下降-431.97万元,主要反映在销售费用随收入上升以及管理费用的增加导致。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本期净利润较上期减少203,246.12万元,同比下降101.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2,008.67万元,同比上升83.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较上期增加215,254.79万元,同比上升99.84%。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背离的主要系受到以下指标的影响:

  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22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343.30万元,主要受以下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1、减少利润,但不影响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信用减值损失:按公司账龄法计提坏账导致未产生现金流量导致差异481.03万元;(2)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53.46万元;(3)公司以2022年12月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2,548.9809万股限制性股票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239.39万元。

  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的主要原因:(1)因本期票据结算的回款增加,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增加2,283.23万元;(2)因子公司江苏院完成破产重整后逐步恢复生产经营,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全额计提减值部分)增加5,027.36万元;(3)主要因破产管理人资金专用户清偿,其他应收款余额减少775.94万元。

  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1)经营业务增加导致的应付账款余额增加2,742.41万元;(2)因期末已背书转让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加,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增加2,469.22万元;(3)主要因未申报留债和管理人尚未支付清偿款的清偿,其他应付款余额(扣除款项性质为借款及利息部分)减少444.19万元。

  综上所述,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量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虽不一致,但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具体内容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众环专字(2023)0101598号)。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新增能源电力行业和煤炭化工行业,其中能源电力行业营业收入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9.53%,煤炭化工行业营业收入占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9.53%。请你公司:

  (一)补充披露能源电力和煤炭化工行业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实施主体、与原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客户基本情况,合同取得方式及主要内容、合同标的、价格构成及其公允性,具体产品构成、业务模式、所处产业链环节、核心竞争力及提供的主要附加值,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金额及依据,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

  公司回复:

  一、能源电力和煤炭化工行业业务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电力和煤炭化工行业业务的实施主体为联合立本。其中能源电力行业确认营业收入6,194.69万元,营业成本4,994.51万元;煤炭化工行业确认营业收入1,768.95万元,营业成本1,413.77万元。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能源电力行业业务情况介绍

  某发电企业模块化系统供应及服务项目

  1、客户基本情况: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主营电能质量产品,新能源产品、电气成套设备和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新能源发电等业务。

  2、合同的取得方式:同行介绍

  3、合同标的:以光伏组件及相关配电设备为主的设备供应及安装。

  4、合同主要内容:预制舱模块化系统中的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箱式变压器及光伏组件等设备交付。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根据情况双方商定,运输费用由联合立本承担;提货方式:客户将与联合立本或联合立本委托托运方共同签署货物签收单,设备所有权自交付后转移;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十日内,支付10%预付款,第一批货到现场后三日内支付20%货到款,最后一批货到现场后三日内支付30%货到款,调试合格后三日内支付35%调试合格款,质保期满后五日内支付剩余5%。

  5、核心竞争力及提供的主要附加值:合同约定联合立本依托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术和系统应用自动控制编制方面的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以发电组件及相关配电设备为主的成套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服务需要根据每个项目发电量大小等各项因素来加装部配件实现相应的安全控制。

  6、合同总金额:7,000万元;

  7、价格构成及其定价原则:参考同类型系统市场价格确定;金额包括合同设备费、系统安(组)装费、增值税、包装费、货物至目的地的运输费等。

  8、原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

  公司提供产品能实时采集光伏单元各线路剩余电流、三相电源电压、电流数据;分析用电回路出现的异常突变能耗、线损等;可测量总及分相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分相电压、分相电流、频率,电能量等运行参数。如果系统侦测到光伏单元出现故障,会自动切断对外的电路连接,起到对上层电路的保护作用,也能提供手动控制的接口,远程控制电路的通断。因公司对电力系统有较为专业的技术及一直以来提供相应的传统产品,本次销售产品为通过光伏吸引能源通过电力系统进行调控,以达到客户方的发电量需求。

  (二)煤炭化工行业业务情况介绍

  1、某煤矿二号井通风系统优化井筒防冻系统

  (1)客户基本情况: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矿山及配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岩土工程、基础工程等业务。

  (2)合同取得方式:前期合作伙伴进行邀标

  (3)合同标的:某矿井通风系统优化井筒防冻系统供应及安装。

  (4)合同主要内容:矿井通风系统优化井筒防冻系统定制采购、安装、调试,确保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于某煤矿交货;运输方式及费用:联合立本负责托运或专人送到客户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联合立本承担;提货方式:按技术协议的要求配置一并交付与使用等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付款方式:提交全部图纸并经签字确认后支付50万元,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5)核心竞争力及提供的主要附加值:在煤矿行业的余热综合利用方面有专利技术,能在矿井防冻及矿井里温度、温度、空气质量等方面提供适应矿井工作人员工作需要的必要环境。

  (6)合同金额:1,341.67万元。

  (7)价格构成及其定价原则:参考同类型系统市场价格确定;金额包括运杂费、系统设计、设备供应及现场安装调试等其他一切费用。

  (8)原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原有业务。

  2、某矿用制冷集成设备项目

  (1)客户基本情况:某机电设备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电机产品、电控装置、金属结构、工矿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环保设备、节能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等业务。

  (2)合同取得方式:前期老客户

  (3)合同标的:矿用制冷全风量降温空调器。

  (4)合同主要内容:设备及相关运输费用。交货地点:由出卖人负责运送货至客户处;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运,运输费用由联合立本承担;提货方式: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验收,标的物所有权自产品交付时一起转移;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支付40%预付款,货到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金额的5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

  (5)核心竞争力及提供的主要附加值:联合立本具有井下喷淋式全风量空冷器的专利证书并一直以来为矿井提供该系统的产品;

  (6)合同金额554.05万元。

  (7)价格构成及其定价原则:参考同类型设备市场价格确定,金额包括合同设备款、增值税。

  (8)原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原有业务。

  3、某煤业公司维保服务项目

  (1)客户基本情况:某煤业物资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营矿产品、铁精粉、煤炭、焦煤、机电产品及配件、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化工产品等业务。

  (2)合同取得方式:前期老客户

  (3)合同标的:对需要维修的设备进行维护并更换相应的设备。

  联合立本与客户接洽项目维保工作,双方于2022年3季度中旬签订合同。合同标的为制冷主机工质系统套件、矿用防爆制冷装置、变送器、流量计、冷却器、微机控制系统套件、滤芯、联轴器紧固套件等。

  (4)合同主要内容:维保并更换相应的设备等。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运,运输费用由联合立本承担;提货方式: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验收,标的物所有权自产品交付时一起转移;付款方式:货到发票挂账后支付50%,正常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40%,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10%余款一次性付清。

  (5)核心竞争力及提供的主要附加值:在对历史客户和项目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为原有客户继续提供与原有主设备相配套的维护组件。联合立本依靠对以前年度实施项目的充分了解为客户提供与原有主设备相配套的维护组件。

  (6)合同金额103.20万元。

  (7)价格构成及其定价原则:合同价格参考同类型配件市场价格确定,金额包括合同组件费用和增值税。

  (8)原有业务的区别及联系:原有业务。

  

  ■

  二、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金额及依据,成本构成及核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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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说明你公司在能源电力行业和煤炭化工行业能否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公司回复:

  一、能源电力行业业务

  2022年某发电企业模块化系统供应及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为联合立本积累了同类项目的业绩,并与客户建立了良好有序的合作机制。为其以后年度在该行业体系内竞取同类项目储备了实施案例。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联合立本正在与潜在客户洽谈同类项目的合同签订。

  二、煤炭化工行业

  上述所有煤炭化工行业实施项目均为联合立本自成立所从事的传统核心项目。

  联合立本致力于依托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系统为客户提供具有良好经济价值、节能环保效益的能源二次利用解决方案,具备丰富的业务经验。其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矿企业。例如铁矿、开采、锂矿冶炼、新能源正极材料生产流程、石油炼化、医药及印染等行业,具体应用的方式有发电、制冷、制热、膨胀、压缩等。该业务具有可持续性,联合立本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以及所产生的收入。因此,上述业务已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会持续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会计师回复:

  具体内容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众环专字(2023)0101598号)。

  三、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619.10万元,同比增长20.21%,计提坏账准备30,370.34万元后账面价值14,248.76万元,占报告期营业收入90.91%,应收账款周转天数2,223.59天,同比增长159.91%。你公司在2022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称,工程类EP项目按照行业惯例一年的回款周期属于正常周期。请你公司:

  (一)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变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效率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619.10万元,按正常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计算有2223.59天。但实际公司存在两笔已单项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合计29,273.83万元,由于其发生在2021年破产重整之前且超过5年未收回,报告期末江苏院破产管理人正在将该债权进行拍卖,尚未拍卖成功故未进行相应的核销处理。两笔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在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备注:账面余额变动为汇率变动扣除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影响后,将剩余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应收账周转天数对比,因2020年公司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未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故2021年的应收账款不具备参考性。相关数据详见下表:

  ■

  综合参照证监会行业分类、申万行业分类,神雾节能属于环保行业,选取的可比上市公司碧水源和清新环境同属于环保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碧水源:主营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环保整体解决方案、运营服务、市政与给排水工程以及光科技整体解决方案,业务采用EPC、PPP、BOT、BT等经营模式。

  清新环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等。除资源再生业务与上下游原材料市场产品价格相关,其他业务主要采用EPC、BOT、EMC、PPP等经营模式。

  神雾节能属于环保行业,主营钢铁冶金行业清洁冶炼设计和总承包业务以及工业污水处理、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及其附属设备、相关控制系统的业务,主要采用EP、EPC、PC、定制设备集成等经营模式,与上述两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范围和业务模式上均存在相似之处。

  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详见下表

  ■

  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294.74天,处在同行业合理水平范围内。

  (二)结合行业惯例及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说明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逾期的情况,如有,请说明逾期应收账款对应业务的经营主体、主要欠款方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逾期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你公司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公司回复:

  一、公司销售订单的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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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原值44,619.10万元,坏账准备30,370.34万元,账面价值14,248.76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除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剩余部分主要由2021年及2022年生产经营形成,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测坏账准备与公司账龄法计提坏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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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账龄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测坏账准备多计提643.29万元,公司管理层认为按账龄法组合计提坏账是充分及合理的。

  四、主要应收账款情况

  主要逾期客户在报告期末未能收回的原因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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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2021年及2022年项目收款情况及逾期情况

  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11,914.38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回9,478.81万元,占2021年含税销售收入金额比例为69.40%,截止2022年审计报告发出日累计收回10,497.73万元,占2021年含税销售收入76.86%,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结合公司信用账期已逾期3,159.60万元,截止2022年5月31日逾期款收回1,196.81万元。。

  2022年公司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672.6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回款7,429.20万元,累计回款金额占含税销售收入金额比例为41.32%;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累计回款12,916.04万元,累计回款金额占含税销售收入金额比例为71.84%;截至2023年5月31日累计回款13,487.01万元,累计回款金额占含税销售收入金额比例为75.01%,均在信用账期内。

  六、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公司审慎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经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碧水源应收账款回款周期为398.39天,清新环境应收账款回款周期为181.47天),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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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所述,经与同行对比,公司认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七、公司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上述款项为公司正常经营形成的款项,均具备商业实质,公司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实施了多种催收措施,根据客户情况不同开展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送律师函催收及诉讼等强制性催收方案,并将催收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定期跟踪催收情况。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定期制定回款计划并跟踪回款情况,落实催收责任人;财务管理部门会同项目管理人员,对不同类型客户给予不同的客户信用政策,从而更好地管理应收账款回款工作;

  (2)对经营层管理考核中重点强调回款指标考核,将回款情况与绩效关联;

  (3)公司针对超信用期客户按照其实际情况分别处理,经查验大部分客户逾期是由于市场变化导致,企业具备完全偿还能力。经双方友好磋商,适当延长还款日期;

  (4)通过项目交付后提供的后续维护工作,提升客户信任感与业务黏性,不断增强应收账款持续回款能力。

  (5)对于长期拖欠的客户,公司将发出催款函,以保障公司的债权有效性。同时公司也会考虑发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公司的债权。

  (三)结合对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你公司相关应收款项是否有真实的业务活动支撑,并结合收入确认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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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收入的项目均已取得业主方和供应商验收,完成控制权转移后确认收入。

  二、项目回款情况

  2022年公司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672.67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累计回款13,487.01万元,应收账款余额4,492.31万元,累计回款金额占含税销售收入金额比例为75.01%,期后共累计新增回款6,057.81万元。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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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对(一)和(二)问题的回复,部分应收账款未在信用期结清的主要系受2022年市场环境变化及部分客户自身资金规划的影响。公司认为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相关应收款项有真实的业务活动支撑,不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具体内容详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众环专字(2023)0101598号)。

  四、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2,712.35万元,同比增长2,610.75万元,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2,470.38万元,同比增长2,469.22万元,你公司解释主要系期末已背书转让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增加。请你公司:

  (一)说明已背书转让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的原因;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进行处理。其中,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非6+9银行1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予以终止确认,因此导致2022 年末已背书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同比增长2,469.22万元

  1:非6+9银行为非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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