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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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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2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顾慧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晏国哲、柳卓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中国文化大厦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董事长王东兴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王博先生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顾慧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1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伟先生已补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补选江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江伟先生简历

  江伟,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学术类会计领军人才。2006年博士毕业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公司财务)专业。曾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美国华盛顿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系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后。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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