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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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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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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孙振平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刘连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何元杰女士、唐苑昆女士、孙铁刚先生、李树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张春招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邵先取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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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唐世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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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代表。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连军(董事长)、赵利华、何元杰、封华、范纬中、孙振平

  独立董事:李玉林、陈环、王桂玲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刘连军、何元杰、陈环,刘连军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环、王桂玲、刘连军,王桂玲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玉林、陈环、何元杰,李玉林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桂玲、李玉林、赵利华,李玉林为主任委员;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监事代表:唐世民(监事会主席)、关平

  职工代表监事:陈翠智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何元杰女士、唐苑昆女士、孙铁刚先生、李树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春招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邵先取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且任期均为三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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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附件:

  1、刘连军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获2011、2017、 2018三届“广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广东省爱国拥军企业家”称号,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理事会副会长。曾任河北省承德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局审计科副长,珠海经济特区百森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创立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公告日,刘连军先生持有公司 95,473,27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5.4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范纬中先生为翁婿关系,除此之外刘连军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连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连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连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何元杰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拥有匈牙利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理事。曾任珠海高新区森瑞化学建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供应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自2006年起,任公司供应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荣获2019年度广东建材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市场营销中心总监;兼任子公司中山红墙、湖南红墙、广东红墙销售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何元杰女士持有公司1,111,0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53%,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元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何元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元杰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唐苑昆女士,1989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原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曾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审计员,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账会计,深圳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合并部副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唐苑昆女士已于2023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唐苑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唐苑昆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唐苑昆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唐苑昆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孙铁刚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工程自动化专业。曾任石家庄旅游装饰集团公司旅游用布印染厂销售负责人。2012 年入职红墙股份,历任红墙股份广东区销售经理、河北红墙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河北红墙总经理、执行董事、陕西红墙总经理、董事长、并兼任华东大区总经理、西安建筑节能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

  截至公告日,孙铁刚先生持有公司16,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铁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铁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孙铁刚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李树志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惠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所副所长,特材所所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子公司四川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23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公告日,李树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树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树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树志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张春招女士,1979 年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毕业于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8 年至今任职公司内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内审中心高级经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截至目前,张春招女士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邵先取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高级项目经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邵先取先生已于2023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8、唐世民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学历,拥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中国建筑学会会员,香港与内地官方互认建筑师,香港建筑师学会会员(HKIA),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建筑专家库专家。深圳大唐设计机构创始人,执行合伙人。1992年至1994年任北京燕山石化设计院助理工程师、1994年至2001年任深圳艺洲建筑设计事务所工程师、2001年至2023年任深圳市大唐世纪建筑设计事务所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大唐世纪建筑设计事务所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唐世民先生持有公司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3%,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唐世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唐世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唐世民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唐苑昆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何元杰女士、唐苑昆女士、孙铁刚先生、李树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唐苑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李玉林                   陈环                  王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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