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个旧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合作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协议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0,017,859股,以上事宜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0,044,649股增加至280,062,508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200,044,649元增加至人民币280,062,508元。据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拟与个旧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总投资约12.5亿元人民币,在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二)审议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合作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的具体协议,签署和办理项目公司相关的协议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合作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等。

  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个旧市人民政府

  2、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个金路19号

  3、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个旧市位于滇东南超大型锡多金属成矿带,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矿产种类包括黑色金属(铁、锰)、有色金属(锡、铜、铅、锌、钨、钼、铋)、贵金属(金、银)、稀有金属(铌、铍)、稀散金属(镓、铟)、非金属(石灰岩、普通萤石、砷、硫铁矿、长石、高岭土、霞石正长岩、冶金用脉石英)及地热等 7 大类 24 种矿产,具有资源结构上的综合优势。此外,个旧市具有完整的有色金属产业体系,有色金属加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80%以上,目前已形成了锡产业、稀贵金属、铜铅锌铝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产业等产业集群为支撑的有色金属产业体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版本内容为准)

  甲方:个旧市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2.建设周期:18个月

  3.项目投资:项目投资额约1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10亿元

  4.建设地点: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

  第二条  项目合作模式

  由乙方或其子公司在个旧市辖区内注册全资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5万吨锂电池高能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实施主体,同时也为本协议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享受主体。项目注册公司实缴基本金应不低于1亿元,且经营存续期不低于15年。

  第三条  项目用地及出让方式

  1.项目用地位于个旧市冲坡哨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260亩(具体用地面积以个旧市自然资源局数据为准),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由乙方以项目公司名义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不得变相出让。

  3.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一年后缴纳相应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及以上,甲方依法无偿收回。

  4.有关土地使用的其他要求和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第四条  其他要素保障

  1.道路:由甲方配套乙方项目道路建设,将道路修建至项目用地周边。

  2.雨、污、自来水管线:根据乙方实际排水需求,甲方提供符合最近距离的支管管位接入,乙方排放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电力管线:根据电力专项规划的电力负载,甲方协调供电部门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乙方用地红线周边。

  4.通讯:由甲方配套完成乙方用地沿线的通讯管网设施。

  5.天然气管线:甲方负责协调将供天然气管道敷设至乙方用地红线周边。

  6.场地平整:甲方负责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方式进行土地平整,做好边坡支护工作。

  第五条  优惠扶持政策

  1.对省、州、市制定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和兑现。

  2.甲方负责协调辖区内矿产资源,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帮助乙方取得个旧辖区内高岭砂土伴生锂矿和多金属伴生锂矿原料。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1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1.2兑现本地出台的招商引资各项优惠和奖励政策;

  1.3协助乙方办理企业立项、审批和其他相关的证照手续;甲方确保该项目的土地上无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甲方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项目推进;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60日内在个旧市辖区内注册全资或控股公司,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本协议签订 90日内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上地使用权,若因甲方行政行为迟延导致无法如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2.2乙方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分期享受当地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2.3乙方项目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2.4乙方投资的企业拥有法律赋予的财产、经营自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2.5自愿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2.6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服从政府领导,执行本地政府不违背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安排;

  2.7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并确保合同约定投资额到位;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的;

  2.2乙方擅自改变甲方审核批准的企业用地规划的。

  3.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且给乙方及乙方企业造成损失,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或单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交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因违约造成的投资损失。

  4.协议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一方违约转让的,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得益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正极材料产销量保持高增长态势。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统计,2017-2022年我国磷酸铁锂出货量从5.8万吨快速提升至111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0.5%,2022年出货量同比增长132%。新能源汽车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的统计数据,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183.8GWh,占总装车量62.4%,累计同比增长130.2% 。储能方面,根据高工锂电统计的数据,2018-2022年国内储能锂电池出货量从7.6GWh增长至130GWh,2022年出货量同比增长超 170%。

  公司此次投资建设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高性能磷酸铁锂,有利于增加公司正极材料的产能,快速实现规模效应,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个旧辖区内高岭砂土伴生锂矿和多金属伴生锂矿原料的获取,有助于公司稳定关键原料供应,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对公司开拓上游产业链及优化产业布局有着积极意义,推动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

  本次协议的签署短期内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需在公司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方能生效,协议是否能够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是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协议中约定个旧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辖区内矿产资源,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帮助公司取得个旧辖区内高岭砂土伴生锂矿和多金属伴生锂矿原料,如若获配不及预期,将导致项目实施受到制约影响及项目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协议涉及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本次投资项目部分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6、本协议中有关产能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个旧市人民政府与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44,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004,464.90元。同时,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共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80,017,8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62,508股。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0,044,649股增加至280,062,508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200,044,649元增加至人民币280,062,508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有关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B座28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3年6月2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玉山路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倪雯琴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