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接A18版)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3年6月14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3年6月14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6月14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376”,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6月16日(T+4日)刊登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6月14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6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3年6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3年6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日(T-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总体情况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为2023年6月6日(T-4日)。截至2023年6月6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32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4.00元/股-36.59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579,15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2,591.38倍。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核查材料;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5个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其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以上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共计4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1,400万股。具体参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1”、“无效报价2”、“无效报价3”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31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282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14.00元/股-36.59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7,537,75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为36.59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1,200万股(不含1,2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6.59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1,200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2023年6月6日14:52:28:067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28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76,01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7,537,750万股的1.008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12家,配售对象为7,196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14.00元/股-36.59元/股,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7,461,74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551.24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4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5.6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3)39.3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39.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24.66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3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99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24.66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低价未入围”部分不属于有效报价,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7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6,59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794,50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323.10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致欧科技所属行业为“零售业”(F52)”,截至2023年6月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39倍。

  截至2023年6月6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6月6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招股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遨森电商自2021年6月1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因此均未纳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24.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9.58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2.7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6月6日(T-4日)发布的“F52 零售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39倍,超出幅度为69.2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4,015.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5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80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6.350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1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1.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47.850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1.15%。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55.149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924.749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81.9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42.4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18.01%。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567.1497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66元/股。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1014号),发行人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0,748.83万元、25,011.47万元,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满足上述所选取的上市标准。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48,576.5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4.66元/股和4,015.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9,009.90万元,扣除预计约9,801.86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9,208.0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3年6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3年6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3年6月12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最终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计算,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被限售的10%的股份无需扣除;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3年6月13日(T+1日)在《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注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注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致欧1号集合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服贸基金,所属类型为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年6月9日(T-1日)公告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之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致欧1号集合资管计划的认购金额不超过1,143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即200.75万股;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即不超过401.50万股。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6.350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15%;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01.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截至2023年6月6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6月16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下转A20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