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49 证券简称:西部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7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索小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索小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1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索小强:经查,你担任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材料)董事期间,配偶杨凤字于2023年3月29日买入西部材料股票1000股,2023年3月31日卖出西部材料股票1000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续学习《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