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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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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征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6月8日起增加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本基金按照费率标准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E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01)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本基金新增的E类(基金代码:018659)基金份额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A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销售渠道名称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信息。

  (一) 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 基金分类

  ■

  (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基金A类、E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资者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限。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或赎回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新增E类基金份额事宜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的《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附件:《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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