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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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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为56,844,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410,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4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398,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964,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43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6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2,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选举谭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谭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聂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王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选举吴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吴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庞俊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丛培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选举贾丽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贾丽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0,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4,5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

  表决结果:杨志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尤松律师、贺铭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谭政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谭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委员组成,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董事长谭政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董事聂蓉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董事王娜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董事长谭政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由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董事聂蓉女士。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谭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楚林先生、聂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姬光先生为公司的技术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的延续性,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季景林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季景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6月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均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会成员: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吴甦先生(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长:谭政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6月6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长谭政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董事聂蓉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董事王娜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董事长谭政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董事聂蓉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6月6日)起生效。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季景林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

  (二)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担任公司监事。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6

  月6日)起生效,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季景林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谭政先生

  2、副总经理:楚林先生、聂蓉女士

  3、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娜女士

  4、技术总监:姬光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6月6日)起生效,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简历详见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楚林先生、姬光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电子信箱:ir@telesound.com.cn

  联系电话:010-62980022

  传真号码:010-62985522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刘建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1,250股,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40,400股,刘建文先生持有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的股份,刘建文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齐铂金先生、谭秋桂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铂金先生、谭秋桂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本次换届完成后,余和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技术总监,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和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其妻何丽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306股,余和初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楚林先生、姬光先生简历

  1、楚林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1992年7月至1995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干警;1995年5月至2002年3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声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姬光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1年至2015年任声迅股份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12月任声迅股份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声迅股份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任声迅股份研究院院长。现任声迅股份技术总监、北京市安全防范报警与安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安防大数据处理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姬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季景林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季景林先生简历

  季景林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1994年9月,任电子工业部北京第798厂设计研究所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7年11月,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品质技术部系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京东方科技集团品质部、制造部部长;2011年7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质量标准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季景林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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