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2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收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发来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陈波先生、郑东亮先生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该项目法定持续督导期为2016年6月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该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结束,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该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剩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陈波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方正承销保荐申请离职,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方正承销保荐现委派袁鸿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袁鸿飞先生和郑东亮先生。公司董事会对陈波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附:袁鸿飞先生的简历

  袁鸿飞先生,现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总部投资银行二部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从事投资银行业务17年。先后主持完成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推荐业务;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恢复上市业务以及多家企业的改制上市、股权分置改革等业务。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3-02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涉及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均为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时期所发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92,488.8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10%);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6,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4%)。

  一、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占用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凌驾于公司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通过违规从公司账户向第三方划出资金、违规以公司名义代升达集团对外借款、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为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而被司法扣划等形式侵占公司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2,488.84万元。

  (二)违规担保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股东的地位,凌驾于公司内控之上,在公司任职期间,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违规对升达集团的债务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提供的担保事项共计2笔,担保本金余额6,125.00万元。

  上述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及部分账户被司法冻结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0-120、2020-106、2020-095、2020-074、2020-065、2020-062、2020-059、2020-037、2020-026、2020-017、2020-012、2019-121、2019-116、2019-108、2019-102、2019-090、2019-084、2019-064、2019-053、2019-035、2019-026、2019-017、2019-005、2019-003、2018-139、2018-123、2018-107、2018-105)及《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占用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008、2023-007、2023-004、2022-069、2022-049、2022-047、2022-046、2022-040、2022-037、2022-034、2022-032、2022-026、2022-12、2022-011、2022-009、2021-093、2021-088、2021-076、2021-066、2021-050、2021-042、2021-034、2021-028)等相关进展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因此公司就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化解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升达集团对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92,488.84万元,期间无进展。

  (二)违规担保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提供的担保事项共计2笔,期间无进展。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升达集团对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