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1号),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个别研究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留痕不到位。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三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在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完全接受河南证监局的监管决定,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于规定时间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