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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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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计担保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2023年对外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开展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及相关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中远海能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于2023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62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详请请见《中远海能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前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2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所属全资子公司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担保额度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2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简介:

  ■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在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为四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如下:

  ■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5、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部分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降低本公司四家全资子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速度和效率,经本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间在授权额度内提供下述担保:

  由本公司为中发香港、新加坡公司、寰宇公司以及海南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具体如下:

  ■

  由于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被担保方中发香港、新加坡公司、寰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预计担保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Shun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1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30 Cecil Street, #26-05 Prudential Tower, Singapore 049712。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水上货物运输。

  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3、被担保人名称: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Shun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注册资本:3.16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船舶运营和管理。

  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为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4、被担保人名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005室。

  法定代表人:罗宇明。

  注册资本:92.72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上货物运输。

  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属四家子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将依据担保协议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本公司将在每笔担保业务具体发生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但相关方现有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偿债风险。

  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此次审议预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间为境内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上述担保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境外公司以“内保外贷”等形式申请融资,审批流程更为便捷,显著降低融资成本。我们认为本公司为四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为四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约3.17亿美元及约450万欧元(合计约合人民币22.8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34%,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23%。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约9.43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66.84亿元),本公司累计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约9.43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66.8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9.79%,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17%,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2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中性的风险管理原则,拟于2023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62亿美元。

  ●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按“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拟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体项目如下: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存续业务附带银行贷款利率掉期条款,可以将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以规避债务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以上简称“本交易”)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本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额度

  公司拟于2023年开展金额为 2,757 万美元的利率掉期,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7.62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本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交易对方:为具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质和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

  3、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3年度新增的2,757万美元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额度使用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4日。

  二、审议程序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5、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

  2、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公司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保证金交易,公司目前尚未开设保证金账户。

  4、公司风险监控措施完善,截至目前未发生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测试。符合套期确认条件的金融衍生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助于防范利率、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编制《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已建立了相关风险管控机制,具备与所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开展相关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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