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6日起,调整招商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央企回报,扩位证券简称:央企回报ETF,基金代码:561960)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自2023年6月6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100万份调整为20万份。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2023年6月6日申购赎回清单所列示的前一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为根据调整后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计算所得。
2、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3、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2)本公司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招商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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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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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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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