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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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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更新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6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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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扩募募集情况

  2.1募集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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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3、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2.2投资者认购情况

  2023年5月29日9:00-12:00,在本次发售见证律师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共收到18份参与竞价的投资者认购报价单。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认购文件,且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提前确定的发售对象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全部报价均为有效认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4.228元/份-4.617元/份。

  2.2.1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发售对象认购报价情况及基金管理人与财务顾问簿记建档情况,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售价格、发售对象和基金份额分配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本次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438,268,684份,募集资金总额为1,852,999,995.95元。

  其中,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GLP Capital Investment 4(HK)Limited(中文名称为GLP普洛斯资本投资4号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不参与竞价,与其他发售对象以相同认购价格,认购本次扩募份额数量的20%。除前述情形外,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其他发售对象共16家。全部发售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具体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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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限售期自本次扩募发售的基金份额自上市之日起计算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事宜。

  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自2023年6月9日起开通本基金转托管业务。根据《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转托管业务。

  本基金为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收益特点与传统金融产品有较大区别。本基金合同存续期为50年(自2021年6月7日起计算),在基金合同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赎回。本基金本次扩募份额,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场外份额转让,具体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了解相关资产的商业模式,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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