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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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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限。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对自营交易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一直是以取得客户的签收单为确认收入的依据。按照更加严谨和审慎的标准,公司对B2B自营交易业务的相关证据留存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对于难以完整取得或拥有除客户签收单以外其他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直接依据的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对于此部分收入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主要系公司对于控制权的判断选取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公司交易的具体业务模式未发生变更。通过对相关交易的留存证据进行重新梳理和自查,发现2020年度、2021年度存在会计差错,本公司针对这些会计差错的影响对2020、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和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更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如上述,本公司针对部分公司难以完整取得或拥有除客户签收单以外其他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直接依据的交易,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据此本公司通过自查及重新核算,对2020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了更正。

  公司对于部分收入自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主要系公司对于商品控制权的判断选取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公司交易的具体业务模式未发生变更。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本次更正涉及合并利润表及附注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关的数据,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未产生影响,对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未产生影响。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调整,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1)2020年度

  ■

  (2)2021年度

  ■

  2、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不涉及。

  (二)2020年度、2021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财务报表附注

  如上述,除合并利润表外,前述会计差错事项对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无影响(注:下述涉及更正部分以加粗字体显示),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1)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不涉及更正。

  (2)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①合并利润表(更正后)

  ■

  ②母公司利润表

  不涉及更正。

  (3)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不涉及更正。

  (4)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不涉及更正。

  (5)2020年年报涉及更正事项的财务报表附注

  ①更正内容(1):

  2020年报(修订版)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后: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

  

  ②更正内容(2):

  2020年报(修订版)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更正后:

  ■

  

  ③更正内容(3):

  2020年报(修订版)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6、(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更正后:

  产品报告分部

  ■

  地区报告分部

  ■

  行业报告分部

  ■

  2、2021年度

  (1)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不涉及更正。

  (2)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①合并利润表(更正后)

  ■

  ②母公司利润表

  不涉及更正。

  (3)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不涉及更正。

  (4)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不涉及更正。

  (5)2021年年报涉及更正事项的财务报表附注

  ①更正内容(1):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后: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

  

  ②更正内容(2):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更正后:

  ■

  

  ③更正内容(3):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6、(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更正后:

  产品报告分部

  ■

  地区报告分部

  ■

  行业报告分部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独立董事同意对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更正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认为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外部审计机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721号《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做出的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其他内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0年、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5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成交的最高价为46.49元/股,最低价为46.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67,4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成交的最高价为99.55元/股,最低价为46.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29,742,112.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约)0.71-2.71亿元的回购,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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