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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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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新增借款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 2023-063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新增借款及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发生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被担保人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本期担保发生额:人民币33.98亿元(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338,970,001.84元,2023年1-5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3,684,707,849.92元,占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6.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03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发生的担保金额(包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为33.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0%。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61.7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总额度,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9.37亿元。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1.57亿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80亿元。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融资及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的必要性、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对于被担保对象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司要求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或在公司提供100%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天合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四、2023年1-5月累计新增借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338,970,001.84元,2023年1-5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3,684,707,849.92元,占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99%。

  ■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26.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9.0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六、公司新增借款及对外担保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利于促进其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一: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担保明细

  ■

  注1:因公司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部分授信担保额度,金融机构内部核准时间与原授信额度到期日不一致将导致上表中部分担保显示的担保期限起始时间与签署时间不一致。

  注2:公司分布式户用业务涉及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户用终端用户,因数量巨大无法在此详细列明。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83,439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389人符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其中向383名激励对象归属的3,916,954股股票已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1月31日上市流通;1名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该名员工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因此本次将为5人做登记归属。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83,439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173,242,227股增加至2,173,425,666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00Z0015号),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实际已收到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807,899.44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183,439.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5月31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852,537.51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8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2,173,425,66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3,439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6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78元(含税)调整为0.47796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因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已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83,439股,公司总股本由2,173,242,227股增加至2,173,425,666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8元(含税)。截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173,242,22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38,809,784.5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8.23%。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办理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183,439股,公司总股本由2,173,242,227股增加至2,173,425,666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47796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1,038,809,784.51÷2,173,425,666≈0.4779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0.47796×2,173,425,666= 1,038,810,531.32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73,425,66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779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38,810,531.3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6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23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天23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6,475.1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3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天23转债”自2023年8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天23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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