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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如有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的事件,可以立即通知并召开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发出。经与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陈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陈灏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选举陈灏先生、王普勇先生、张玉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陈灏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张玉萍先生、楼翔先生、谢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玉萍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张玉萍先生、李良锁先生、陈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玉萍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楼翔先生、李良锁先生、陈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楼翔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陈灏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普勇先生、谢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杜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杜莉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谢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谢蓉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6月01日

  证券代码: 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与会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贾钧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贾钧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索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灏及其控制主体宁波辰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辰识”)、宁波普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普辰”)、上海索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索汇”)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非交易日顺延)。

  ●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普勇、谢蓉、董事毛为喆、高级管理人员杜莉,其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10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

  ●公司股东林峰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10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04.82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股本总额为41,333,400股,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主体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灏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仍然担任索辰科技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索辰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

  三、作为索辰科技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自索辰科技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首发前股份。

  四、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索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索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索辰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索辰科技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六、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公司股东宁波辰识、宁波普辰、上海索汇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企业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索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索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索辰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受索辰科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终止。

  四、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王普勇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仍然担任索辰科技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索辰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

  三、作为索辰科技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自索辰科技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首发前股份。

  四、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索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索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索辰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六、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蓉、毛为喆、杜莉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若仍然担任索辰科技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索辰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

  三、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索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索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索辰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五、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3、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林峰承诺:

  “一、自索辰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索辰科技股份,也不由索辰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索辰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索辰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索辰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索辰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索辰科技股票上市前取得的索辰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索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索辰科技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若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索辰科技、索辰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三、相关承诺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245.56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符合其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有损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5月31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灏先生、王普勇先生、谢蓉女士、毛为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楼翔先生、张玉萍先生、李良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4 名非独立董事和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自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贾钧元先生、原力先生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贾钧元先生、原力先生与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宇倩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贾钧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聘任王普勇先生、谢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杜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谢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灏先生、王普勇先生、谢蓉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杜莉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谢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7号

  电话: 021-50307121

  传真: 021-34293321

  邮箱: info@demxs.com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6 月1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杜莉女士,女,198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10月,担任上海均富潘陈张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助理;2008年11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上海佳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索辰有限财务部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担任索辰有限董事、财务部总监;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监;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杜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辰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627股。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31日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676弄26号)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楼翔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谢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4、10、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过半数表决通过。

  2、第4、5、6、9、16、17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奂佶、李博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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