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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全体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批准选举戴军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赵冰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批准由戴军先生、赵冰先生、李强德先生、李国明先生及丰镇平先生五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批准由沈翎女士、曹敏女士、王晓渤先生、李兴春先生及王跃生先生五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批准由王跃生先生、张志强先生、王晓渤先生、李兴春先生及沈翎女士五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批准由丰镇平先生、陈斌先生、王晓渤先生、李兴春先生及王跃生先生五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批准聘任陈斌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批准根据陈斌先生的提名,聘任彭国泉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秦介海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和总法律顾问;聘任李国明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武曰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秦介海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刘书君先生、马敬安先生及经本公司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张鹏先生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3名监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书君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张鹏先生简历

  张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零年十二月,正高级经济师,山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于一九九一年七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及副总经济师、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张先生于一九九一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张先生在电力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有三十年的工作经验。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倪守民先生、彭兴宇先生、罗小黔先生、张志强先生和李孟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2、 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陈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秦介海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武曰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电定转”强制转股等事项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5、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关于本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34,199,224股已发行A股)及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持有85,862,000股已发行H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4,620,061,224股股份不计入参加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2、议案1《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就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额外股份而行使“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议案2《关于发行金融融资工具的议案》、议案3《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电定转”强制转股等事项授权的议案》、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李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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