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莱福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新莱福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06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新莱福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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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