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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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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6月1日起,新增平安银行旗下行E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行E通’”)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平安银行“行E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备注:

  1.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 自 2023 年 5 月 22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 100 万元以上(不含100 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 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 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3. 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 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 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4.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3.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平安银行“行E通”

  客服电话:0755-82243265

  网址:https://cor.etbank.com.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E通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6月1日起参加平安银行旗下行E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安银行‘行E通’”)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平安银行“ 行E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

  自2023年6月1日起,活动截止日期以平安银行“ 行E通”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3年6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 行E通”申购本公司管理的且在平安银行“行E通”销售的非零申(认)购费率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平安银行“ 行E通”公告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银行“ 行E通” 进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开放申(认)购当日起,是否参与优惠活动,以平安银行“ 行E通”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通过上述机构销售并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以及处于封闭期的基金。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费率情况,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平安银行“行E通”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43265

  公司网站:https://cor.etbank.com.cn/

  (二)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28-5888

  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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