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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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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07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2月3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5,476,866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存续期届满的安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公司应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即终止,应由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清算分配。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未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予以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1、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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