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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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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4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29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3条的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截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每日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1元,预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0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38、2023-039、2023-040、2023-042、2023-043、2023-044)。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自2023年5月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嘉凯”。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ST嘉凯          公告编号:2023-04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43人,代表661,540,9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666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539,460,8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9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22,080,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6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61,011,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6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1.391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丁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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