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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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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降低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6601、C类份额基金代码:006602)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整方案如下:

  ■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修改内容如下:

  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修订。

  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

  了相应修订。

  (三)根据上述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一)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更新后的管理费率将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owinamc.com)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owin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009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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