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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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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28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许路358号上海天禧嘉福璞缇客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8日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1:上述议案中的“本公司”即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

  注2:上述议案中的“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

  注3: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9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及/或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17、18、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10、15、16、17、18、19

  4、涉及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10、13

  议案7、8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姓名: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

  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姓名:吴以芳先生、梅璟萍女士、冯蓉丽女士及其他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

  在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时,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自然人(如有)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A股股东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持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票数超过其拥有的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的投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公司股东

  1、本公司A股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本公司H股股东

  详见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A股股东线上预约:

  A股个人股东:请提前准备参会预约材料,并于2023年6月27日09:00至16:00期间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参会预约。参会预约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的代理人登记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可参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

  ■

  A股法人股东:请于2023年6月27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参会预约材料发送至本公司指定邮箱(ir@fosunpharma.com)进行参会预约。参会预约材料包括: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可参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进行参会预约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一并提交与本次会议有关的问题(如有),本公司将于本次会议中就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现场参会登记

  无论是否已完成线上预约,如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A股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应于2023年6月28日(周三)中午12:30-13:00期间持A股个人股东签到材料(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个人股东的代理人签到材料(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2)A股法人股东的代理人应于2023年6月28日(周三)中午12:30-13:00期间持A股法人股东签到材料(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在会议现场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二)H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H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详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座9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33987870

  传真:021-33987871

  邮箱:ir@fosunpharma.com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身份证号码:)出席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全名。

  2.请填上登记于股东名下的A股股份数目。如未填写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贵股东名下登记的所有本公司A股股份。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委托代理人。

  4.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就任何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投弃权票,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本次会议上表决赞成或反对的票数,但将计入有表决的股份总数。如欲就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部分A股股份数目作出投票,请在有关栏内注明所投票之正确A股股份数目以代替“?”号。在相关栏内加上“?”号表示本表格所代表的所有A股股份的投票权均将按此方式表决。如未有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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