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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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固定利率收益型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科学合理。
(二)本次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为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IPO募集资金、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2、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4号批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4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45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3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1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3、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12,697,629.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28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4、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四)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
(1)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使用闲置IPO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126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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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1年第126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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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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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存款类产品,不涉及资金投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固定利率型银行大额存单,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为固定利率型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已经对其投资风险进行了严格的事前评估,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产品发行主体已提供保本承诺,使用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