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万股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5月8日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合计向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18.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一)预留授予日:2023年5月8日
(二)预留授予人数:2人
(三)预留授予价格:18.86元/股
(四)实施方式及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万股,约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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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际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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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事项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5062号),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347,5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7,347,500.00元。经审验,公司已收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总额人民币754,4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14,400.00元。截至2023年5月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387,5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37,387,500.00元。
四、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347,500股增加至137,387,5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巨广、刘蕾夫妇在本次授予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股份72,33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2.66%,本次授予完成后,林巨广、刘蕾夫妇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占总股本比例变更为52.6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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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8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75.24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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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