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3-03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三棵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河北三棵树担保本金为1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河北三棵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233.8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河北三棵树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2022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给予符合融资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经销商的贷款或应付账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等机构对上述经销商授信的总额度,即3.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河北三棵树与建设银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14,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三棵树涂料有限公司

  2、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成立时间:2018年3月2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7MA09W8N67Y

  6、法定代表人:沈建春

  7、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8、经营范围:对水性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新材料、胶粘剂;纸质、金属、塑料、木制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野支行(乙方)

  3、保证本金:14,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按乙方为河北三棵树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河北三棵树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河北三棵树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本金;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河北三棵树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资金需要。河北三棵树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5,904.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0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801.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1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