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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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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60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签署合作条款清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条款清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本条款清单为合作各方意向性约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请参照“四、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全球化发展规划,结合中东地区新能源产业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及政策支持,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中环”“公司”)与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以下简称“Vision Industries”)讨论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并在沙特阿拉伯投资建设光伏晶体晶片工厂项目,经友好协商于2023年5月24日签署合作条款清单(以下简称“条款清单”),增进合作双方的共识理解、推动合作项目进程。

  一、签署条款清单的基本情况

  1、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

  (2)注册地址:沙特阿拉伯

  (3)主营业务:新能源全产业链投资开发,包括太阳能光伏、风能、氢能、储能等。

  (4)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Vision Industrie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Vision Industries为境外公司,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核查。

  2、合作目的

  鉴于公司在新能源光伏材料领域的技术和工业4.0制造优势、以及长期在建设ESG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结合Vision Industries的本土化资源及新能源光伏产业投资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光伏晶体晶片工厂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合作依托沙特及中东地区区位优势及政策优势、Vision Industries本地化经验及TCL中环在新能源光伏领域的领先技术优势和先进制造能力,双方致力于共同打造第一条沙特本土的光伏产业链,推动并助力沙特及中东地区能源转型。

  3、合作主要内容

  (1)双方拟成立一家新的合资公司开展沙特地区光伏晶体晶片工厂的建设投资及产品销售。

  (2)双方成立项目小组共同推进合资公司的选址、设立及相关交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及其他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其他一揽子协议等)等事项。

  (3)合资公司成立后主要负责光伏晶体、晶片生产制造及销售,销售区域主要包括中东及非洲地区(遵守适用的制裁法律和法规)等市场。

  (4)本项目的实施需要双方之间的合作。双方将共同讨论各方在本项目实施事宜上各自角色和职责的分配。

  (5)本条款清单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是公司以ESG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础上,推动新能源光伏产业全球化战略的重要进程。依托公司工业4.0先进制造模式推动在地化建设,在中东地区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光伏产业基地,为公司产业全球化、制造本土化奠定坚实基础,持续保持公司新能源产业综合实力全球领先优势。

  2、本次合作依托沙特及中东地区区位优势及产业政策支持,结合合作方丰富产业投资经验及资源,助力打造沙特首条具有全球领先技术优势的光伏产业链,为沙特、中东地区及可能的欧洲、“一带一路”沿线中亚地区市场推进能源转型带来巨大支持和助力。

  3、公司始终秉承“技术创新、差异化、长跑式”竞争的商业理念,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全球化商业创新路径。本次合作未来将为行业提供更多优质产能,推动光伏发电LCOE(度电成本)持续降低和BOS成本优化,助力全球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条款清单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2、本条款清单为合作各方意向性约定,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协议如下:

  (1)公司于2021年02月02日披露的《关于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1年02月0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单晶硅片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截止披露日已正常履行完毕。

  (4)公司于2022年04月08日披露的《关于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5)公司于2022年04月2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6)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7)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截止披露日正常履行中。

  2、本条款清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其他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意向的计划。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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