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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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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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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633,000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三和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44.17元/股-66.23元/股。

  2、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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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减持比例按照公司2023年5月23日总股本计算。

  (2)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前三和公司持股比例大于报告书中三和公司持股比例,系三和公司办理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到期购回,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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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因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事宜,总股本相应增加。上述减持前后总股本均按照公司2023年5月23日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三和公司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三和公司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三和公司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情况与2022年11月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三和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未违反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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