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29日,广东科创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并且减持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科创的《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23日,前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广东科创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减持的价格区间为9.48元/股-10.68元/股。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广东科创累计减持比例为3.33%。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公司因实施2019年、2020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事宜,截止2023年5月19日,公司股本变更为210,104,733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广东科创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广东科创在《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减持承诺:(1)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00%。(2)本公司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在本次股份减持期间,广东科创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广东科创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科创出具的《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