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3-022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八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置业”,公司持股比例100%)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0号科技大厦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普瑞”),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2,000,000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八达置业已收到全额房地产转让价款112,000,000元,并已与哈尔滨普瑞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八达置业于2022年11月14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0号科技大厦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2,000,000元。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2022-040)。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一)为更顺利推进该交易事项的进行,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公司同意八达置业与普瑞眼科签署《解除协议》,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同意八达置业与普瑞眼科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普瑞重新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普瑞眼科同意为其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普瑞购买资产的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履约担保函》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截止于《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哈尔滨普瑞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2022-041)。

  (二)经相关单位对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后,八达置业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5月16日办理完成。哈尔滨普瑞支付全额转让价款112,000,000元,并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额房地产转让价款112,000,000元,并已与哈尔滨普瑞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本次交易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2、《房屋交接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3-021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或“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16号、218号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宁波潇涵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潇涵置业”),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500,000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额房地产转让价款75,500,000元,并已与潇涵置业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

  一、交易概述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16号、218号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潇涵置业,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5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22-032),以及于2022年9月1日披露的《宁波中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2-038)。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一)经相关单位对不动产进行权籍调查后,公司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房屋建筑面积变更为12,015.98平方米,并于2023年4月28日变更完成,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2023年5月4日,公司与潇涵置业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上事项进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的《宁波中百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临2023-019)。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额房地产转让价款75,500,000元,并已与潇涵置业办理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本次交易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2、《房屋交接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