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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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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3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翁耀根、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5%以上股东周文元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其向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由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以下简称“峰湖追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翁耀根、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周文元于2023年3月26日与峰湖追光签署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翁耀根及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峰湖追光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周文元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峰湖追光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544,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本次权益变动后,峰湖追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644,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

  周文元于2023年3月26日与翁耀根、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峰湖追光签订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将剩余合计持有的公司133,633,25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6%)未转让股份,自愿且在《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的弃权期限内不可撤销地放弃所持有的全部剩余股份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协议》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交割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及各方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芜湖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5月5日办理完成更名手续,名称变更为“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收到翁耀根、无锡振杰投资有限公司、周文元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同时,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有关约定,周文元股份过户完成后,其放弃所持有的全部剩余股份的表决权。转让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受让方的持股情况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翁耀根、孟正华及翁杰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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