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合同书》,公司为建设储能产业化项目,需取得项目用地。公司控股孙公司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力元能源科技”)为收购宜春盖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瑞公司”)名下的104.11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作为项目用地,拟受让盖瑞公司对江西经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都实业”)的债务3261.12万元(其中本金3000万元,利息261.12万元),公司为力元能源科技承担的3000万元债务本金向经都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3、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0日

  4、法定代表人:邱磊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2022年11月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方:江西经都实业有限公司

  2、债务方: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担保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债务方应支付的逾期还款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限:共计36个月,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

  6、担保金额:3000万元。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孙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取得项目用地的实际需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力元能源科技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力元能源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力元能源科技取得项目用地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3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开展项目建设取得项目用地的实际需求,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9,600万元(已签署担保协议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4,6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8.71%、116.91%。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3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3日

  至2023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3议案已于2023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14议案已于2023年5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9-12,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人:赵天红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邮箱:zhaotianhong@corun.com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