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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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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鄢梦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临2023-035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合计提供人民币7.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1.5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

  上述担保明细中,公司为泉州三安向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作为参加行的银团贷款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4.0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人民币1.5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授信人民币1.50亿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授信人民币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3月4日、2023年3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泉州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科技研究、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维修等。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2,044,352.21万元,总负债1,227,074.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1,580.89万元,流动负债1,085,615.24万元),净资产817,278.17万元,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916.01万元,净利润21,627.86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金融机构分别签署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4.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400,00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担保额度:3.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生产经营开展。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本次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45.09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4%。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8.15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7%;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了担保,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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