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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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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3-22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2023年5月1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东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212,742,6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3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8,650,0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59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092,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4,096,1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4,092,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6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四)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五)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六)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40,963,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03%;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七)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八)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九)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85,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8,8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1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余际、阎雨茜参加,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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