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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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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或“公司”)于 2023年 0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根据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经报告瑞丽市人民法院,瑞丽湾管理人将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瑞丽湾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本次拍卖的15,608,250股股份,于2023年05月17日15时至2023年05月18日15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susong.taobao.com) 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一)根据瑞丽湾管理人的《拍卖成交告知函》及淘宝网的《成交确认书》内容,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如下:

  ■

  本次在司法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竞买人,须依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瑞丽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瑞丽湾累计被拍卖股份(包含本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

  【注】:1、2020年07月05日瑞丽湾被拍卖的18,500,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2、2022年12月20日瑞丽湾被拍卖的13,874,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3、2023年03月18日瑞丽湾被拍卖的15,608,25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4、2023年03月31日瑞丽湾被拍卖的10,405,5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5、2023年03月31日瑞丽湾被拍卖的5,202,75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6、2023年04月04日瑞丽湾被拍卖的4,918,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7、2023年05月18日瑞丽湾被拍卖的15,608,250股股份尚未办理完过户;

  8、上述内容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瑞丽湾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占其最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

  三、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情况如下表:

  ■

  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表:

  ■

  注:“减持前持股数”为扣除已拍卖成功但尚未过户的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 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拍卖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如本次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本次减持后所持有公司15,608,250股股份全部被质押、司法再冻结。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督促、配合相关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报告和公告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231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方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57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79%。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54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4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9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539%;反对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5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侯阳律师、王亚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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