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龙飞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8人,代表股份3,326,266,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247%,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51,50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人,代表股份130,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人,代表股份3,326,135,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2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366,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03,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33%;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8%;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9%。

  提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361,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8%;反对54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98,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43%;反对549,4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8%;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9%。

  提案3.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386,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6%;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23,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21%;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8%;弃权3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01%。

  提案4.00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428,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反对503,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3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65,1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29%;反对503,2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71%;弃权33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01%。

  提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6,063,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202,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300,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69%;反对202,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支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366,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03,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33%;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8%;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9%。

  提案7.00 关于聘请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5,366,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0%;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03,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533%;反对544,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8%;弃权35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89%。

  提案8.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4,911,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3%;反对1,334,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8,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694%;反对1,334,8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17%;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

  夏炎先生当选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彭磊  方伟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磊、方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夏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其他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卢俊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沈坚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坚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夏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其他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选举沈坚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沈坚强先生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沈坚强先生简历及基本情况

  沈坚强,男,197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6月起进入公司财务部,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兼资金管理部经理、工会主席、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沈坚强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