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聘任彭亚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彭亚光,男,汉族,1989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入职格林美,历任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镍钴锰原料制造部品质技术经理、浸出车间主任、原料制造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格林美印尼镍资源项目组副总指挥。2019年7月至2020年4月任职于天津联汇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再次入职格林美,历任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制造中心副主任、原料制造中心主任、生产与市场任务调度中心常务副主任、格林美总经理助理,现任格林美副总经理、印尼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彭亚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彭亚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