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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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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60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并于2022年6月1日披露《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90元/股(含),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39,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9.80元/股,最低价为33.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95,614.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回购期间,因个人资金需要,公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李凯先生之配偶周佳佳女士累计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股份共10,14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39,459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因公务原因董事冯云彪先生、董事王利民先生、独立董事李湛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施雨桐女士因公务原因委托董事孟曦东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孟曦东先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王辉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更新)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5、6、7、8、9、10、11、12、13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4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7、8、13、1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丽律师和黄堃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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