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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B座二层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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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临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燕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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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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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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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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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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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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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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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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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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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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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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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海平、刘景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