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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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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次减持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表“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风云帆”)持有公司股份7,6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情况:长风云帆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权益变动后,长风云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99%减少至4.98%。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长风云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长风云帆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根据有关规定,长风云帆本次大宗交易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金鸿顺

  股票代码:60392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表“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2号楼A区21-08-4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盛清(持股比例45%)、徐海军(持股比例35%)、陈诚(持股比例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管理的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没有在中国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表“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12个月内将视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披露。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7,667,2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风云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1%。本次权益变动后,长风云帆持有公司股份6,3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信息披露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代表“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5月17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长风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代表“长风云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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