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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7,766,7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7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4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695,4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1,381,3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964%。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10,0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385,3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385,3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8%。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81,727,02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413,50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79,313,520股。)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3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3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1%;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3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3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1%;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888,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3%;反对87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6%;弃权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75%;反对87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10%;弃权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416,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5%;反对349,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0%;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45,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13%;反对349,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4%;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691,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715%;反对15,07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74%;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93%;反对15,072,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91%;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4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3%;弃权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新增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7,52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2%;反对23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53,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4%;反对239,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1%;弃权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购买设备合同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6,888,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3%;反对877,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2%;弃权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17,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75%;反对877,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2%;弃权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邓洪贵、杨威、叶小宝因个人原因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05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281,727,020股变更至1,281,682,969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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