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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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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41人,代表股份191,930,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4,076,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4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37,853,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37,88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37,853,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44,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07%;反对76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79%;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266%;反对76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54%;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1%。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44,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07%;反对7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68%;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266%;反对7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01%;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33%。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44,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07%;反对76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979%;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266%;反对76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154%;弃权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1%。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38,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877%;反对79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97,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113%;反对79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44,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07%;反对78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266%;反对78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38,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877%;反对66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81%;弃权1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97,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113%;反对66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636%;弃权1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2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6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91%;反对7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93%;反对7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176,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8928%;反对17,38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593%;弃权17,3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756%;反对17,387,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5.8910%;弃权17,3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5.8335%。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40,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325%;反对9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48%;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253%;反对9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076%;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62,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40%;反对9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3%;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833%;反对9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496%;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62,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40%;反对9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3%;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833%;反对9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496%;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6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91%;反对66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81%;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93%;反对66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636%;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62,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40%;反对9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033%;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833%;反对9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5496%;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671%。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6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91%;反对7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93%;反对7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6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91%;反对7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9,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93%;反对76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62,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440%;反对1,0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833%;反对1,06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8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159,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83%;反对7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17,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651%;反对77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3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杨亮、苏常青

  (三)结论意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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