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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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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05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德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67人,代表股份577,560,5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563,271,89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4,288,64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4人,代表股份18,479,9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4,191,2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14,288,64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2、《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533,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39%;反对10,02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20%;反对10,02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548%;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6、《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7、《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8、《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0、《现金对价支付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1、《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2、《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3、《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4、《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和金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5、《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633,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2%;反对9,92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31%;反对9,92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3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6、《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8、《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6、《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3、《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5、《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633,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2%;反对9,92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31%;反对9,92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13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8、《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51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2%;反对9,04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7%;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0,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10%;反对9,04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58%;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51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32%;反对8,97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6%;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30,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310%;反对8,978,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870%;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700,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29%;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68%;反对9,859,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0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祺律师和王宇坤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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