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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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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尹香今女士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尹香今女士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5,000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尹香今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781,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2023年5月12日,尹香今女士因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1015%。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

  尹香今女士本次减持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尹香今女士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事项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司核查,尹香今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不处于窗口期,也未构成短线交易,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的情形。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及处理

  1、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系误操作导致,并非主观故意,尹香今女士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就本次交易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尹香今女士将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避免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尹香今女士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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