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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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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18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9: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陆才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4929号),标的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93.60万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为7,786.49万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应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72,881,500.00元+75,667,200.00元+77,864,900元-(73,372,067.85元+46,264,899.89元-48,935,978.32元)]÷(72,881,500.00元+75,667,200.00元+77,864,900.00元)×1,186,139,900.00元-151,463,336.18元=664,286,867.62元。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664,286,867.62元÷6.18(元/股)=107,489,785股。

  其中,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当期实际补偿金额为187,032,527.18元,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为30,264,163股;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当期实际补偿金额为253,655,380.80元,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为41,044,560股;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当期实际补偿金额为223,598,959.64元,当期实际补偿股份数量为36,181,062股。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业绩补偿方案后,本公司拟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对上述应补偿股份107,489,785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关联董事陆才垠先生、刘禄先生、张君婷女士、熊俊先生、赵磊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号)。

  本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章新蓉女士、牛明先生、易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后,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回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2、股份赠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过户等。

  该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4:0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1号)。

  备查文件:

  1、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1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10: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力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拟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对应补偿股份107,489,785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合理措施,内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关联监事王利力先生、董晶女士、侯悦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成员的50%,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号)。

  备查文件: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2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物股份”)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

  根据公司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诚汽车”)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利润补偿期间为2019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浩物机电及浩诚汽车承诺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内江鹏翔”)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288.15万元、7,566.72万元、7,786.49万元(上述交易对方承诺的关于标的资产在相关利润补偿期间内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二、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浩物股份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内江鹏翔当年的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与上述约定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负责浩物股份年度审计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浩物股份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当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约定的补偿方式向浩物股份进行补偿。

  三、利润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内江鹏翔于利润补偿期间内当期累积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应不低于浩物机电、浩诚汽车承诺的同期净利润累积数,否则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按照协议约定对浩物股份予以补偿。

  (一)股份补偿计算公式

  利润补偿期间内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补偿金额及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2、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其中,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6.18元/股。

  (二)现金补偿计算公式

  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果浩物机电、浩诚汽车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截至任一承诺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年累积承诺的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抵销。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1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时,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经减值测试,交易对方需进行减值补偿的,应补偿的股份数依照下述公式计算:减值应补偿的股份数=(标的资产合计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

  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及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数额之和不得超过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总额。

  四、利润补偿的实施

  如果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因内江鹏翔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而须向浩物股份进行股份补偿的,浩物股份应在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浩物股份就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浩物股份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浩物股份将进一步要求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浩物股份其他股东。

  若浩物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则浩物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浩物机电、浩诚汽车。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在收到浩物股份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浩物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浩物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浩物股份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浩物股份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则浩物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实施股份赠送方案。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在收到浩物股份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浩物股份截至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浩物机电、浩诚汽车之外的其他股东,除浩物机电、浩诚汽车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浩物股份股份数量占审议回购注销事宜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浩物股份扣除浩物机电、浩诚汽车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自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浩物机电、浩诚汽车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如果浩物机电、浩诚汽车须根据协议约定向浩物股份进行现金补偿的,浩物股份应在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成之日起5日内将依据合格审计机构对内江鹏翔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和股份补偿情况确定的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当期应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及相关支付事项书面通知浩物机电、浩诚汽车。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应在收到浩物股份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浩物股份。

  五、标的公司2019年、2021年、2022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1402号),2019年度内江鹏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37.21万元,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为7,288.15万元,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002157号),内江鹏翔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26.49万元,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为7,566.72万元,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4929号),内江鹏翔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93.60万元,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为7,786.49万元,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整体减值测试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利润补偿期间已届满,公司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其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实施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君瑞评报字【2023】第002号),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43,990.00万元。

  2、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之减值测试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4930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评估值为489,900,000.00元,相比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1,186,139,900.00元,已发生减值,减值金额为696,239,900.00元。

  七、业绩补偿方案

  (一)业绩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当期应补偿金额=[72,881,500.00元+75,667,200.00元+77,864,900元-(73,372,067.85元+46,264,899.89元-48,935,978.32元)]÷(72,881,500.00元+75,667,200.00元+77,864,900.00元)×1,186,139,900.00元-151,463,336.18元=664,286,867.62元。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664,286,867.62元÷6.18(元/股)=107,489,785股。

  经减值测试,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末减值额未超过业绩承诺期届满业绩承诺方向浩物股份已补偿和应补偿的合计金额,业绩承诺方无需另行进行补偿。

  (二)首发后限售股受让方履行部分补偿义务

  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以及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2021年12月21日,浩物机电直接持有的浩物股份51,684,306股首发后限售股份已过户至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物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4.10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根据2021年8月和2021年12月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和《〈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在浩物机电、浩诚汽车对浩物股份的业绩补偿义务发生时,融诚物产按持有限售股份51,684,306股占承担业绩承诺的全部股份(存在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合计为153,545,617股)的比例(约为33.66%)承担对浩物股份的业绩补偿义务。

  融诚物产作为补偿义务人,本次应补偿股份数额为36,181,062股。

  (三)业绩补偿股份具体情况

  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补偿金额及股份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1:承担补偿义务比例为四舍五入后数值;

  注2:补偿股份数量非整数的,向上取整。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业绩补偿方案后,公司拟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对上述应补偿股份107,489,785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八、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才垠先生、刘禄先生、张君婷女士、熊俊先生、赵磊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3】004929号),标的公司内江鹏翔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拟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对应补偿股份107,489,785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符合相关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董事陆才垠先生、刘禄先生、张君婷女士、熊俊先生、赵磊先生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实际补偿的股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内江鹏翔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达标,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需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拟以1元人民币的总对价对应补偿股份107,489,785股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合理措施,内部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王利力先生、董晶女士、侯悦女士已回避表决。

  (四)后续审议程序

  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关联股东浩物机电、浩诚汽车、融诚物产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九、其他

  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业绩承诺补偿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回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回购对价、办理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以及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2、股份赠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过户等。

  该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十、备查文件

  1、《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2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本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号)、《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号)《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8号)等相关公告。

  (2)本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二〇二二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2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曾煜靓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九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本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的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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