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司法再冻结的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1、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
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2、司法再冻结的原因
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106民初13592号:原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苏0106民初13592号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